南京处理劳动纠纷律师解答如下:
公司签了一份三年期劳动的合同,约定试用期三个月干了最后一天,收到了一份辞退通知书。公司说不符合录用条件,如果你遇到这种事情,你该怎么办呢?首先要看公司在入职时或者入职后,有没有和你约定试用期的录用条件或者考核标准。第二,如果有约定录用条件或者考核标准,公司也认定你不符合录用条件,是否有事实依据。
以上两点,但凡其中任何一点存在问题,公司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来解除,都是违法解除。全国五百个各地的试用期辞退的劳动仲裁的判例,公司败诉的比例居然高达百分之九十。所以说,如果说你在试用期结束前一两天突然收到的公司的试用期不符合能用条件或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通知。一定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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