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首 页
特邀律师
关于律所
服务理念
本站声明
律师团队
服务项目
劳动争议
企业法务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刑事诉讼
交通事故
债务服务
房产纠纷
婚姻家事
保险法务
法律知识
合同知识
劳动知识
公司知识
工伤知识
讨债知识
交通知识
刑事知识
产权知识
离婚知识
保险知识
继承知识
关联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咨询
律师解答
咨询律师
招募信息
招募会员
招募合伙人
联系我们
联系方式
问题咨询
首 页
>>
法律法规
>>
所有信息
法律法规
黑龙江省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管理规定
浏览量:119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维护劳动模范的
合法权益
,鼓励劳动模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全国人大法律(1)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县(市)、市(行署)、省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和全国先进工作者的推荐
上一条:
北京市劳动防护用品经营业管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
内蒙古自治区劳动者工资保障规定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
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