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加班费争议,谁有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24/6/29 8:11:00    浏览量:488

在加班费争议中,确实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都有一定的举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这意味着在加班费争议中,劳动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而用人单位也有责任提供相关证据来支持或反驳劳动者的主张。

劳动者的举证责任

1. 劳动者首先需要提供初步证据来证明加班事实的存在。这些证据可能包括考勤记录、加班审批单、工作记录、与领导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以及工友证明等。

2. 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但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用人单位将承担不利后果。

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

1.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提出加班费主张后,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劳动者的加班情况。这可能包括工资表、考勤记录、加班申请记录、公司规章制度等。

2.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提供相关证据,或者证据显示用人单位掌握的加班记录与劳动者的主张不符,用人单位可能需要承担不利后果。

在处理加班费争议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 证据的合法性:所有提供的证据都应当是合法获取的,不能侵犯个人隐私或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 证据的充分性:证据应当足够充分,能够清楚地证明或反驳加班事实的存在。

· 证据的及时性:证据应当及时提供,以避免因时间拖延而影响证据的有效性。

· 证据的关联性:提供的证据应当与加班费争议直接相关,能够明确地支持或反驳双方的主张。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