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加班需要保留好什么样的加班证据呢

发布时间:2024/1/7 11:37:39    浏览量:67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所以老谢必须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加班了,法院才会支持拿回加班费用。


  更多法律咨询,请与南京律师事务所-胥家山律师团队联系,我们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