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三期女工"指的是怀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女性工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法律规定,三期女工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张女士是一名怀孕期的女工。由于公司未能提供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相应的工作条件调整,她的健康受到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张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1. 健康原因:如果继续工作可能危害女工及其胎儿的健康,且公司不能提供适合的工作,则女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 工作条件未达标:如果公司未按照国家规定为三期女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卫生条件,女工有权解除合同。
3. 合同条款违法:如果劳动合同中的条款违反了女工三期的权益保护规定,女工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4. 其他法定情形:如公司违法解雇三期女工,女工也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获得赔偿。
总之,三期女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和经济补偿。这不仅是对女性工人权益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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