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要告诉大家注意一下,劳动者容易搞错的几个劳动法的知识点:
第一,我有考勤,公司内部一直都有考勤记录,所以我一定是可以要加班费的。
第二,我虽然没有连续工作,但是我的社保一直是连续缴纳的,所以我入职可以有年休假,必须给我放假。
第三,我的工作地点在这里,单位如果变更我的工作地点,就是没有和我协商一致,我就是不去,你能拿我怎么办?
第四,单位入职第一个月没有给我缴纳社保违法,所以我要被迫解除。
第五,单位没有给我签订劳动合同违法,我要被迫解除,然后我还要经济补偿金和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我全部都要。
第六,单位没有给我缴纳公积金违法,我要被迫解除,然后索要经济补偿金。
上面这些都是我们平时可以碰到的一些劳动者认为合理,但其实并不合理的知识点。如果你想要搞懂这些踩坑点的话,那么请关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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