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处理?

发布时间:2024/11/19 14:21:29    浏览量:6862

对于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缴费年限、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情况,劳动者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而不直接由法院受理。如果劳动保障部门或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未依法处理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退休人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