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员工不同意,是否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发布时间:2024/11/18 10:05:05    浏览量:223

答:用人单位在未经员工同意的情况下,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员工不同意变更,用人单位应继续履行原合同。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龙蟠中路216号金城大厦A区22楼

联系电话:13160078589

微 信 号:13160078589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