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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处理劳动纠纷律师讲解,五类人不适用经济裁员

发布时间:2024/2/5 14:43:09    浏览量:662

南京专业劳动律师讲解内容如下:

  快过年了,有些公司开始搞裁员。但是这几类员工你即便是经济裁员,也是不能轻易裁掉的。你看看你和你身边的亲戚朋友是不是在其中,那么先看看什么情况下,公司可以启动经济裁员。
  那么劳动合同法规定,如果单位经营困难,可以启动经济裁员。但是有这么五类员工,即便走经济裁员,也不能随便裁。哪五类呢?请大家记住这五个字老弱病残孕。

  第一,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并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老员工。

  第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这个员工。

  第三,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伤被确诊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人员员工。

  第四,尚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员工。

  第五,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这三期的女员工。

  那么对于这些员工啊,单位是不能够随便使用经济裁员来解除劳动关系的,否则就是违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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