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
13160078589 欢迎咨询,微信同号
【案情】
甲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7月16日,路某是甲公司股东之一,出资额为32万元,占甲公司注册资本的9.75%。2006年1月27日,甲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在路某出席且明确表示反对的情况下,股东会通过了将甲公司经营届满的期限从2006年10月24日延长至2024年10月20日的决议,后经双方协商股权回购事宜未果,路某于2006年4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甲公司以合理价
南京法之盾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证书号:苏ICP备11005292号-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