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解决劳动纠纷律师讲解如下:
在事业单位中工作的人员,与单位产生劳动争议也能适用劳动法吗?
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一是有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拨款未签聘用合同的。
二是有事业编制,工资由财政拨款签聘用合同的。
三是无事业编制,由事业单位筹发人员签劳动合同或未签劳动合同的。
四是劳务派遣没有事业编制。事业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后者派遣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上面几种情况中。
第一种与第二种,也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人员,是典型的人事关系。第三种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律法规。第四种是劳务派遣或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但事业单位同时承担连带责任。值得注意的是,辨析双方属于人事关系还是劳动关系,主要不是看双方签订合同与否或签订的合同是劳动关系,而是看员工是否有编制。这里起决定作用的是身份,而非合同。目前对于事业单位的劳动争议是否适用,劳动法尚未有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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